一、負責設備工程部管理工作
1. 負責組織編制部門年度目標責任書并按年度目標責任書開展相關工作;
2. 編制部門月度計劃并督促、檢查按計劃開展工作;
3. 對設備工程部副部長、設備主管、公用主管、項目管理員進行工作指導,跟蹤工作完成進度,檢查工作完成質量;
4. 組織檢查各崗位工作完成情況,部門人員思想溝通、團隊意識提高、公司文化宣傳及公司精神的傳達;
5. 審核各部門能耗統計分析,組織討論,制定合理的節能降耗辦法并監督執行;
6. 審核及推進部門文件修訂、生產設備和公用設施的確認與驗證工作;
7. 檢查及審核部門GMP中的各項工作:變更、偏差、自檢,配合公司內外檢查以及問題整改等;
8. 全過程參與新品研發工作的開展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9. 負責檢查部門人員的績效考核情況;
二、負責項目工程管理
1. 負責新建或改建項目立項;
2. 負責工程、設備招投標過程中URS審核、技術清標等工作;
3. 負責制定項目主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并監督按計劃實施;
4. 負責組織新購設備的FAT,包括后續的SAT、調試、安裝、運行、性能等確認工作;
5. 負責新建或改建項目的消防驗收、竣工驗收等。
三、完成公司及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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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模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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