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10-31 21:01:21 關注:7850次
為大力推進人才強校戰略,經學校研究,現面向社會招聘2023年非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招聘非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21名,具體見《重慶三峽學院2023年非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崗位需求計劃表);
5.具備國家規定的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限制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應聘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境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加蓋主管部門公章(鮮章)的就業推薦表、學籍證明和成績單,并最遲于2023年12月31日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條件的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應學歷認證的,可提供國內正規翻譯機構或公證機構出具的入學證明、所學專業及課程(含各學期成績單)的翻譯材料,并最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關認證材料。
專業資格審核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2年)》(附件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附件4)進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目錄即可。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的參考目錄,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上述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
1.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5日17:00。
2.應聘人員下載并按要求填寫《重慶三峽學院2023年非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5)與資格審查所需材料(附件6)一起發送至招聘學院聯系郵箱(附件1),電子郵件主題請以“應聘:應聘學院及崗位名稱+姓名+最高學歷學位名稱”命名。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公告公布的一個崗位。教育經歷和非教育經歷,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時間應連續(如果有間斷,間斷時間總計不得超過3個月),經歷應完整。
凡不按規定完善報名手續并提交材料的,按照無效報名處理。
(二)資格初審及名單公布
招聘學院負責資格初審。招聘學院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于應聘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應聘郵箱反饋審查意見。對初審不合格的,要說明理由;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應聘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學院及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應聘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崗位。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11月15日17:00前聯系招聘學院(附件1)申請復議。
(三)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名單暫定于2023年11月17日17:00前公布在重慶三峽學院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網站(http://rsc.sanxiau.edu.cn/)。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須在2023年11月19日上午10:00前進行繳費,確認參考。資格初審合格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具體繳費方式與資格初審合格名單后續同步發布。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暫定于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11:40,在重慶三峽學院科技樓701室進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按《資格審查所需材料》(附件6)要求持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領取準考證,進入后續考試環節;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者,或未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者,取消考試資格。復審合格名單通過重慶三峽學院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網站(http://rsc.sanxiau.edu.cn/)發布。
(五)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暫定于11月21日-22日,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應聘人員簽字確認。面試包括專業面試和綜合面試,各項分值均為100分。
1.專業面試
專業面試由各招聘學院組織,包括試講、實驗操作、技能測試等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適崗能力、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等,測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由學校統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測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
3.面試成績計算
面試總成績=專業面試×50%+綜合面試×50%
面試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4.面試規則
(1)專業面試有缺考或違紀違規的,不得進入綜合面試環節。
(2)進入綜合面試人選,按照綜合面試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專業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
(3)各崗位專業面試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3:1。競爭比例達不到3: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專業的,提請學校研究審議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但開考比例不得低于2:1,專業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方可進入后續環節。
(4)綜合面試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達到2:1,綜合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方可進入后續環節。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專業的,提請學校研究審議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綜合面試成績不得低于80分,方可進入后續環節。
(七)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崗位招聘條件的學歷層次、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學校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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